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六条

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六条 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得低于省确定的管控目标。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县(区)人民政府生态保护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
市海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划定自然岸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自然岸线保护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和景观,不得改变自然岸线属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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