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四条

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四条 市、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岸带保护规划实施管理,保障规划落实。
海岸带范围内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海岸带保护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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