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海岸带的保护、利用与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海陆统筹、绿色发展、综合管理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