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对破坏、侵占湿地行为的举报投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