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第三章 生态保护
第二十六条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第三章 生态保护 第二十六条 森林资源实行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公益林保护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权益的原则,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
公益林实行分级保护管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划定和保护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公益林,应当纳入市级、县(区)级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公益林划定涉及非国有林地的,应当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给予合理补偿。
公益林实行分级保护管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划定和保护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公益林,应当纳入市级、县(区)级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公益林划定涉及非国有林地的,应当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