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七章 政府服务和管理
第五十九条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七章 政府服务和管理 第五十九条 示范区应当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培育信用产品的应用市场。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财政资助、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事项办理中,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了解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
鼓励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在融资服务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财政资助、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事项办理中,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了解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
鼓励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在融资服务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