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九十六条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