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出资方式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出资方式 第二十七条 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