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五条 为战时储备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的工程,应当建在地下或者其他隐蔽地点。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