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利用和对外提供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利用和对外提供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相关研究开发活动需要,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提升相关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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