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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