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199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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