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法律 发布日期:199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