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价格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09-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