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