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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