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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