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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