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