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一条 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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