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