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二章 设立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二章 设立 第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章程应当包括名称、馆址、办馆宗旨、业务范围、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则、终止程序和剩余财产的处理方案等事项。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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