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评价结果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