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