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