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1999-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