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