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