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