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九条 军人死亡和残疾的性质认定、残疾等级评定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