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二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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