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四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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