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