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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