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