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 第二节 两用物项出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第二节 两用物项出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口经营者向国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出口两用物项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