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交通运输工具入境、过境、出境的检查和管理有特别规定的,边防检查站可以根据主管机关的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