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五章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五章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险金,除用于劳动保险事业外,不得移作其他用途。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53-01-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