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