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