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六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身份验证,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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