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补偿 第二十三条 进入城市管网的可再生能源热力和燃气的价格,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价格管理权限确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