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 第二节 合伙企业财产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二节 合伙企业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