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 第二节 合伙企业财产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二节 合伙企业财产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