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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