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