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保护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对其正常业务活动提供方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0-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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