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保护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对其正常业务活动提供方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0-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