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本规定或者有其它违法活动,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有权进行检查和依法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0-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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