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需要在口岸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适用本章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