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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