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贯彻国防要求的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在土地使用、城乡规划、财政、税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9-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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